瘦肉精通过饲料、兽药等食品源头环节进入餐桌,似乎成为常态,尽管当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依然屡禁不止。
中国公安部日前宣布破获首例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案件。在兽药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的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捣毁,涉及全国21个省区市的制售伪劣兽药犯罪网络一并摧毁。
就在上周,广州从化市一养猪场的猪尿样检测出猪肉精。据查,瘦肉精来自附近一家饲料店,该店共向数十家养猪场销售饲料。而河南省舞阳县郭某、姚某夫妇,因将瘦肉精掺入饲料中喂养生猪,于今年6月获刑。
从2001年广东省河源市数百人瘦肉精中毒事件,到2010年雨润集团食品中发现瘦肉精,到2011年双汇集团被央视315晚会曝光使用瘦弱精猪肉……瘦肉精似乎从未离开中国公众视线。
这种廉价的肾上腺素兴奋剂能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降低脂肪沉积、提高饲料报酬等,然而使用后会在猪体组织中形成残留,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涉事企业之一的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周某某交代,为了增强药品疗效,保证市场占有率,将国家禁止添加的瘦肉精盐酸氯丙那林加到了配方里。
令人不解的是,这个成立于2003年的企业,是当地明星企业,2005年通过了国家主管部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见利忘义与企业规模、营业额甚至是社会贡献很难保持正相关,原材料、生产、加工、销售中的某一环节的放松,都会让逐利的本质超越责任和诚信。”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表示,企业的自律是安全的根本,但自律同时还需要他律。
2011年,中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运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瘦肉精泛滥之势。然而,如今看来,瘦肉精并未远离,甚至以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的形式,威胁着民众的健康。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期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公众普遍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对假冒伪劣、滥用添加剂、违法添加等深恶痛绝。
“违法食品添加剂屡查屡犯、查而不禁,一定程度上说明法律惩戒不够严厉,至少在衡量经济利益与法律责任的同时,犯罪风险与收益不成比例根本上导致了食品安全久治不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所副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
刘俊海建议,具有道德底线和社会责任感的食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应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行业标准。
此外,食品安全问题类案件移交执行不到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依然存在,检察机关等法律监督部门没有将对其他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情况作为监督重点。
“在不断加强的法律和问责机制的威慑力之下,各级各环节的监管部门都责无旁贷。”刘俊海说,加强行政监管的重点是消弭监管空隙,铸造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实行最严厉制裁,最高可判死刑。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司法解释,彰显了从严治乱、捍卫百姓餐桌安全的态度。
据悉,《食品安全法》已经启动修订程序,计划于9月份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修订草案,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最早将于明年4月出台。
“这表明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又凸显了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刘俊海表示,这部专门法能否把社会的期待写进法条,并在执法中重塑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将决定“到底吃什么才安全”是否仍然成为一个问题。